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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申报 | 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南方)
作者:综合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建设,围绕我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减排固碳重大科技需求,立足南方农区特色,开展种养生产养分循环规律、种养废弃物高值低碳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技术模式集成应用、评价方法及政策研究等,为贯彻重大平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现面向国内外同行发布2023年度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计划与强度

1.2023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3项,资助强度为5-10万元/项;

2.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起止年月填写2023年6月—2024年12月;

3.项目执行期内,申请人需来平台开展短期交流,并做学术报告。

二、申报对象

国内外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申报人需与重大平台固定成员进行联合申报,重大平台成员为第二负责人。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或第二负责人需有主持1项(包括在研)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格。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

三、重点资助方向

平台将主要资助符合重点方向、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1. 种养系统碳氮损失阻控技术;

2. 养殖污水安全高效处理;

3. 种养系统废弃物低碳高值化利用。

四、课题管理

1.立项与结题。开放课题自由申报,由本平台进行立项评审及过程管理。开放课题完成后,由本平台组织对课题的验收评估。

2.经费管理。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由平台所在建设单位单独建账管理。经费使用范围: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不得预算间接费用。

3.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组织课题组成员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实现研究目标,接受省部级科研平台的监督和检查,处理与课题相关的事务。

4.知识产权归属。凡经开放课题资助产生研究成果由本平台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等成果需标注本平台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

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要求至少正式发表或录用SCI检索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论文2篇,同时资助单位的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通讯作者之一。成果应标注中文“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和“由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英文“Key Laboratory For Crop and Animal Integrated Farming,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和“Sponsored by Key Laboratory For Crop and Animal Integrated Farming,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

五、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附件1)、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A4纸正反打印,一式6份)、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邮寄,同时电子版(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梦蝶;联系电话:025-84390996

电子邮箱:401099596@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217室,210014



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南方)重大平台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22023年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南方)重大平台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2023年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重点实验室(南方)重大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